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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12月1日訊(記者 鄧晶琎)我省今天起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天起至2014年11月30日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已經確定,其中,最高檔由1160元/月提高到1265元/月,增長約9%;最低檔由870元/月提高至945元/月。
  根據調整辦法,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勞動者)的四個檔次分別提高至1265元/月、1145元/月、1035元/月、945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四個檔次調整為12.5元/小時、10.9元/小時、10.4元/小時、9.8元/小時。
  據介紹,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各市州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本地區適用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佈後10日內,將最低工資標準向與本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全體勞動者公示。對拒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向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  (原標題:我省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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